陽光房在我國獲得到長足的發(fā)展,一些系統(tǒng)達到或超越國外的水平,涌現出一大批精品工程和高科技含量的工程,但是同時也有很多工程出現問題,甚至是不可諒解的安全性問題。
經過近些年的工程檢測、實驗室檢驗以及技術會議的討論,發(fā)現陽光房的這些問題可以通過設計手段加以避免。于是對工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進行了總結,希望對我國鋁包木陽光房行業(yè)設計水平的提高能有所幫助,為陽光房行業(yè)的健康發(fā)展起到促進作用。
1 玻璃陽光房
玻璃陽光房是應用比較廣泛的外墻系統(tǒng)。在建筑外墻中的主導地位不可動搖,先后出現了很多精品工程。
鋁包木陽光房實拍
(1)氟碳涂層與結構膠直接粘接
一些結構密封膠和氟碳涂層的粘接是達不到陽光房要求的,因此隱框陽光房玻璃組件的副框和玻璃之間、氟碳涂層面板間接縫部位的密封應采取措施,提高粘接力。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:(a)涂底漆,然后再打注結構膠,但一些專家認為這種方法并不可靠,屬于“兩層皮”,也沒有比較有說服力的正面報道證明這種方法確實有效,因此尚需進一步觀察、研究;(b)采用組合型材構造,直接粘接結構膠部分與型材其他部分開,直接粘接結構膠部分采用陽極氧化處理;(c)氟碳噴涂過程中,對待粘接部位進行遮擋,保持其表面仍為陽極氧化;(d)采取補救措施,用砂紙等將待粘接表面的涂層去掉,靠自然氧化(大約5μm)。
(2) 鋼鋁型材混合使用(鋁包鋼)
方鋼管內表面不易實現噴丸處理,熱鍍鋅時容易出現質量問題,導致抗腐蝕性能低下;鋼鋁配合間隙應比較嚴密,否則不能達到共同受力,給防止出現雙金屬電化學腐蝕造成困難。
2 單元陽光房
(1)掛點無水平定位
單元陽光房掛點是陽光房結構傳力的基礎,因此不能掉以輕心。通常存在三種設計缺陷:1.掛點強度設計差,尤其是抗負風壓承載力不能滿足需要。實驗中發(fā)現,一些掛件在負風壓下發(fā)生破斷,承載力達不到要求;2.全部掛點可滑動,整個單元無橫向定位;3.掛接深度不夠,有出槽危險。關于掛點應掌握的設計原則:1.掛接強度應能滿足傳力要求;2.能進行三維調節(jié),調節(jié)后將一個點與主體結構相對固定,另一個點可以水平滑動,這樣即有準確的定位,又可以通過滑動伸縮吸收結構、溫度等原因引起的變形;3.調整量應足夠,各個方向上不小于20mm;4.掛接深度一般不小于15mm;5.能有效吸收正常工作時的變形,并不產生噪音。
(2)氣密線、水密線采用對接膠條
采用膠條對接、膠條插接進行密封的單元陽光房系統(tǒng),密封效果欠佳,這類系統(tǒng)對陽光房施工質量要求較高:1.需要安裝時比較精確;2.對接部位需要壓緊,否則如果壓力不夠或土建施工誤差偏大,將無法實現密封;而插接膠條應當居中,否則也會導致滲漏問題;3.需要設置獨立的傳力構件傳遞荷載。試驗表明這類結構的陽光房滲漏可能性較大,工程中慎用。
3 點支承式陽光房與全玻璃陽光房
(1)索結構未采用拉力保護器
通常采用點式陽光房實現不同基礎的建筑物之間的聯系,形成連續(xù)的美學概念;近年來,單層索網結構的應用也逐漸廣泛。這類結構中的拉索軸向剛度較大,如果結構或支座發(fā)生較大位移,其內力會有很大升高,甚至會造成拉索破斷,因此需要采用保護器(彈簧補償器)進行補償,以便吸收支座在常規(guī)條件產生的變形;在地震等極端條件下,如果變形很大,保護器內預設的構件可以發(fā)生斷裂破壞,但是仍然要發(fā)揮作用,保證系統(tǒng)不至于坍塌崩潰,具有剩余強度。
(2)正負風壓承載力相差較大的支承結構
陽光房的支承結構應能承受正負風壓作用,一些結構可能正壓方向承載力較好,負風壓方向則較差,工程中盡量避免采用,尤其在負風壓起控制作用的部位。如果采用預應力的方法能夠獲得可靠的結構體系,也應定期進行檢查,避免出現安全問題。
(3)吊掛高度不合理
吊掛玻璃是玻璃重力傳遞比較合理的構造,因此一般工程均可采用,但會帶來成本上的提高。根據GB50210規(guī)定,玻璃高度超過4m時即要采用吊掛結構,過于苛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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